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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手机补贴最新立法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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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作者 : KOTRA 작성일 日期 : 2014-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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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政策与经济所 姚财福

 

2014年5月,韩国制定并颁布了《移动通信终端装置流通结构改善相关法》,通过反手机歧视性补贴(韩国法律称“补助金”)、加强透明度、严厉违法处罚等规定,以整顿当前市场乱局,保障手机市场公平、透明的流通秩序,促进移动通信产业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权益。

补贴竞争乱象催生立法

韩国目前是全球智能手机普及率最高的国家。为了争抢用户市场,SK电讯、韩国电信(KT)和LG U+等运营商不断提高补贴幅度,甚至不惜违反法律规定的上限开展补贴战。韩国通信委员会(KCC)因此多次开出了巨额罚单、作出停业处罚。2014年4月三家运营商都因为藐视KCC的规定而被处以停业45天以及巨额罚金的制裁。 但是运营商似乎并没有因为罚单而减少其补贴的额度。

为从立法上寻求根本的解决方法,2013年5月27日国会议员向国会提出《移动通信终端装置流通结构改善相关法案》。法案于2014年5月2日国会审议通过, 5月28日,未来创造科学部(MSIP)正式公布该法, 法律将于10月1日施行。

同时,2014年5月15日,未来创造科学部和KCC发布法律施行令制定案的立法预告, 对法律的实施作出具体规定。2014年7月9日,KCC公布的《移动通信终端装置补助上限相关规定》、《补助金公示及发布方法等详细标准》、《紧急停业命令相关的业务处理规定》,将于7月中旬进行行政预告,在审议通过后,将于10月1日配合法律一同实施。

新立法全方位遏制补贴

禁止过度补贴并设定补贴上限。

法律规定移动运营商、代理商和销售商不得因用户加入类型、通信资费、用户住地、年龄或身体条件等情形,不正当支付过度歧视性补助。

同时,法律规定KCC根据新加入者平均预测利润、移动通信终端装置销售现状、通信市场竞争状况等因素,确定补助金上限标准及限度,但移动通信终端装置已上市15个月的除外。

2014年7月9日KCC公布的《移动通信终端装置补助上限相关规定》将补助金上限由目前的27万韩元修改为在25万韩元(约合1511元人民币)以上至35万韩元(约合2115元人民币)以下范围内确定。

确立公示等透明度原则。

法律要求移动运营商应以用户易于了解的方式公示移动通信终端装置出厂价、补助金、销售价、支付的内容等。代理商或销售商可在移动运营商公示的补助金的15%的范围内,向用户追加补助,并同样应以用户易于了解的方式公示。

完善监督管理措施。

法律设置了监管机构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措施。

——要求提交

法律规定,移动运营商应每季度向未来创造科学部和KCC提交代理商与销售商情况的相关资料,并要求移动运营商提交移动通信终端装置的销量、出厂价、销售额、补助金、代理商或销售商、支付的奖励金规模及财源等移动通信终端装置流通相关资料。

——急停命令

法律规定,运营商、代理商、销售商或制造商的行为违反法律有关补助金的上限、保障公正流通秩序的规定的,并为防止紧急情况发生,KCC可要求其暂停营业。不服KCC命令的,可在7天内提出异议。KCC同时对违反行为实施调查。

——正命令

未来创造科学部对违反有关移动运营商向用户提供优惠的标准、移动终端装置购买费用区分的行为可发出纠正命令。

同时,KCC对违反禁止歧视性补贴条款、补助金上限和公示等可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要求公开移动通信服务和移动通信终端装置销售相关信息、中止违反行为、禁止吸纳新用户等。作出相关措施还应当听取未来创造科学部的意见。

——加强处罚

法律同时对违法行为设置了罚款、刑罚等措施。法律规定,KCC对违法行为可处以销售额3%以下的罚款;销售额难以计算的,处以10亿韩元(约合605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对届期未交罚款的,可按年均6%收取滞纳金。

立法根本在于转变场营销秩序、保障消

法律通过透明度措施,将消除歧视、增加用户选择权。

非法的手机补助金是对消费者的差别对待。大型手机制造商和移动运营商可能合伙制定高昂的手机设备价格并通过补贴以看似低廉的价格销售给消费者,以此分割利益,这实际是在欺骗消费者。而该法将使不正常的终端流通结构透明化,迫使市场主体将利益更多分配给消费者。 消费者可以避免被迫购买昂贵的手机计划,增加了购买各种价位手机的选择,甚至在选择便宜的计划时也能获得补贴,减轻通信费用的负担。

另外,严厉的处罚也将迫使市场主体改变营销策略,改变过多依靠补助金争夺用户的乱象,而转到更多依赖设备创新、关注并做好用户服务的正轨上来。

法律将促进市场竞争。

一方面,目前一些主导公司试图通过扭曲操纵市场,使后来者面临困境。法律将通过消除这些行为,防止扰乱市场现象发生,促进公平竞争。另一方面,法律将改变目前的市场由本地公司占据的局面,消除当地生产商相对于外国公司的歧视,促成市场的多样化。这同样也保障了消费者的更多选择,符合消费者的利益。

韩国做法

应充分发挥监管机构监管作用。

在韩国手机补贴市场上,我们可以看到监管机构无处不在的身影。只要运营商有超越法律限制行为,监管机构便予以严厉打击。KCC近日还表示,在10月法律施行之前,会对非法补助金再次进行强硬打击,制裁过度主导市场的企业。KCC还为此成立了调查小组,强化事态调查。

监管机构的及时处罚和通过立法将日常监管机制成文化、制度化,对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引导市场营销策略、改善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国市场主体应寻求转变营销策略。

韩国立法同样反映了当前运营商抛弃终端补贴的国际趋势。美国、日本、欧洲的运营商都普遍实行非基于补贴的多种措施。运营商取消终端补贴政策,一方面是由于昂贵的智能手机成本补贴已经成为其沉重的财务负担;另一方面,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通过创新资费模式、改善服务等吸引用户才是大势所趋,才有利于运营商营收和运营市场的健康发展,促进新的移动通信生态的形成。

而与国外运营商同行相比,目前我国国内三大运营商变革终端补贴的决心并没有那么显著。为了抢夺用户,三家运营商均推出各种优惠活动,仍通过补贴吸引用户,从而导致运营商运营支出居高不下。通过韩国经验及国际趋势,我国国内运营商及其他相关主体转变通过补贴的营销策略已显得越来越迫切了。

来源 : 中国信息产业网

http://www.cnii.com.cn/internation/2014-07/23/content_1408051.htm